森林計畫事業林野區分圖 日治時期
   

text

1925至1935年執行的森林計畫事業,包括了森林調查、區分調查、境界測量、施業案編成調查等不同的次級項目,本圖即是區分調查的調查成果。就臺灣林業史的角度來看,本圖的歷史意義在於,森林終於被獨立出來,成為一個經營的類別。對照本圖與「臺灣林野調查區分圖」不難發現,森林計畫事業係針對林野調查於餘留的空白部份予以調查,並且將之與內務局主管的林地管理劃清界限。區分調查將前述空白區分成要存置林野1,025,343.7732公頃、準要存置林野143,010.05公頃以及不要存置林野75,590.3020公頃;要存置林野即為目前所說的國有林班地,準要存置林野則是山地保留地的前身;不要存置林野則在臺灣進入戰時體制後,成為各拓殖會社、熱帶栽培業者的主要土地來源。


編繪

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
洪廣冀  整理

分類

經濟產業

資料

森林計畫事業林野區分圖

進入系統

編修本主題圖forest_demarcation

 

資料來源

臺灣總督府殖產局 編 ,  《森林計畫事業報告書(上、下冊)》 , 1937, 臺北: 臺灣總督府殖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