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暴風警報信號標位置圖 | 日治時期 |
![]() 日治初期的暴風警報信號標(1897-1902) |
《公學校用國民讀本》,卷11,〈第十六課測候所〉,大正三年(1914),頁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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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在廣播收音普及以前,為了提供往來船隻氣象預報、特別是颱風警報的消息,臺灣總督府在沿岸主要港口地區設置了「暴風警報信號標」。,1897(明治30)至1902(明治35)年間,共設了15處,如左圖所示。下圖圓圈內即為基隆辦務署水上支署建築旁的暴風警報信號標。 其警報運作的方式是各負責官署(支廳、海關等)一接到臺北測候所(右圖)發出以電報傳送的暴風警告時立即升起,直到警報解除。升起的標誌根據危險程度又分兩類,有颱風來襲之虞時為一個紅球(夜間以紅燈代替);颱風確定會來時,升起的是尖端朝上的紅色圓椎(夜間為橫排的兩個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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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總督府臺北測候所 編 , 《臺灣氣象報文》四 , 1907, 臺北: 臺灣日日新報社, 頁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