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臺灣郵政事業 | 日治時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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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明治四十年(1907)時,臺灣總督府新訂「臺灣總督府郵便局官制」,將原來「郵便電信局」改稱為「郵便局」,依舊掌管郵政及電信二方面的業務,層級則分有一、二、三等郵便局、郵便支局、郵便出張所以及郵便受取所。[1]至大正九年(1920),全臺行政區由十二廳改為五州二廳,並大幅更改地名。為配合行政區的調整和地名的更改,廢止「臺灣總督府郵便局官制」,新訂「臺灣總督府通信官署官制」。將郵便局掌管的電信、電話業務分離出來,另設電信局與電話局,但在未設電信電話局之處,郵便局仍兼營電信、電話業務。[2]地形圖上大部分圖幅的測圖年代約在大正十餘年左右,圖上的郵電機構的圖例即依此「臺灣總督府通信官署官制」,分為郵便局、電信局、電話局三種。其中郵便局共134所,參考當時文獻,分為一等郵便局(8所)、二等郵便局(4所)、三等郵便局(87所)、郵便出張所(23所)、郵便受取所(6所),[3]層級分類仍沿襲自明治四十年的「臺灣總督府郵便局官制」。 |
編繪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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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曹潛 著 , 《中華郵政史臺灣編》 , 198108, 台北市: 交通部郵政總局, 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 編 , 《遞信志》 , 19280920, 臺北: 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志, 新道滿 編 , 《臺灣市街庄名讀方》 , 19381215, 臺北: 藤井秀夫, 藤井恭敬 著 , 《臺灣郵政史》 , 1918, 臺北: 臺灣總督府, 黃得峰 編譯 ,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郵政史料彙編(明治二十八年至明治三十二年)》 , 1920, 南投市: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