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臺灣專賣機構分布圖 日治時期
   

說明

日據時期臺灣專賣機構機構

日治時期臺灣專賣事業始於明治三十年1897)後藤新平提倡的鴉片專賣。他在明治三十二年(1899)繼續規劃食鹽與樟腦的專賣。明治三十四年(1901)臺灣總督府成立專賣局,由後藤新平擔任局長,統籌各項專賣業務。其後專賣局在明治三十八年(1905)實施煙草專賣;大正十一年(1922)實施酒專賣。鴉片、食鹽、樟腦、煙草和酒成為日據時期臺灣五大專賣事業專賣的收入佔當時臺灣財政收入的一大部分,可說專賣事業對臺灣經濟有絕大的影響。專賣局為控制各項專賣業務,在各地設立專賣機構,大致上分為支局、出張所與工場。支局與出張所負責各項專賣商品的收購與出售,工場負責專賣物品的研發與製造。在地形圖上記載有五支局、八出張所、六工場,另記載有四鹽分室、二倉庫和一所煙草耕作指導所,可知當時專賣事業體制的龐大與多元化。


編繪

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
王祿驊、朱瑪瓏  整理

分類

經濟產業

資料

臺灣地形圖專賣事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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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修本主題圖industry17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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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總督府 編 ,  《臺灣總督府專賣事業》 , 1928, 臺北: 臺灣日日新報社,

何思瞇 著 ,  〈日據時代臺灣專賣事業初探〉, 《中國歷史學會史學集刊》 , 21, 1989, 台北市: 中國歷史學會, 頁297-355,